專題摘要:本專題從旅游開發的角度來研究民宿,主要界定兩個特征,一是在地性;二是集群性,兩者是旅游開發的一個重要武器。從旅游開發的視角,并不對民宿的產權歸屬、單體規模做過多的限制,而側重于這個集群的打造方式。
從旅游容器到磁極 共贏機制構建 模仿與示范鄰里效應
對于民宿的界定,不同的主體因為出發點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國外學者Alstair.M.M從旅游體驗的角度,強調民宿的私人服務、與主人的文化交流、鮮明的地域環境與文化特色等方面的特征。
國外民宿概念的中國化落地,首先要清楚地認清一個前提性問題,那就是中國“集體所有制”的農村土地制度。國外的私有土地可以自由交易,很多富有農村情結與理想情懷的城市人群到農村購置土地,經營富有文化品位的民宿。
鄉村旅游與民宿開發,風貌本身是一個重要的價值點所在。但國內對于風貌的整治與保護,往往手段過于簡單,也因此,效果往往不盡人意。比如,“精神線”就成為中國特色的農村現象。
在中國大陸地區,與“民宿”概念最接近的,應該是“農家樂”。各地的名稱不盡相同,北京稱為民俗旅游接待戶,上海、四川及其他大部分地區成為“農家樂”接待戶,同時,以產業特色為基礎,進一步出現了“漁家樂”、“林家樂”等。
民宿,作為以農民為主要經營主體的旅游物業,在中國的現階段,經營水平是一個巨大的問題。記得在一個農業主題沙龍上,一位老先生感慨地說:“農村工作,路徑往往比內容更重要。”
國內對民宿集群開發的探索,也從未止步,并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比如,烏鎮除了在資金模式上進行創新之外,有效地利用了原住民的資源,讓原住民參與到民宿的經營中,提升旅游體驗的在地性與文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