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6:00:11來源:中房研協
熱點聚焦
??近日,全國人大在其官網上發布了兩份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相關文件,一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對《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審議結果報告,二是財政部部長劉昆對上述《草案》的說明。
??劉昆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決定(草案)作的主要說明如下:
??房地產稅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漸進、穩妥推進。結合新形勢新情況,進一步深化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可以發揮試點對整體改革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強化房地產調控需求側管理,穩定市場預期,也為今后全國統一立法積累經驗、創造條件。為此,建議“先深化地方試點、再國家統一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為穩妥推進改革試點提供法律保障。
??在征稅對象和納稅人方面: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征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考慮到多方面因素,對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納入試點征稅范圍。
??在試點程序方面: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后,國務院將制定房地產稅試點辦法,明確具體試點政策。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細化改革試點落地措施。試點期限為五年。
??在試點地區選擇方面: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熱點評析
??房地產稅試點工作本身也是樓市調控的一部分
??對于房地產稅試點,相關說明文件里提出“強化房地產調控需求側管理,穩定市場預期”,審議報告里也提及“為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可見,房地產稅的落腳點,不只是社會熱議的彌補土地財政缺口、為地方政府尋找新的穩定稅源,于行業發展而言,房地產稅作為稅制改革和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環,作用還在于“房地產需求側管理”和“引導住房消費”:適當增加持有環節成本,抑制房產投機行為,從而引導合理的樓市消費和持有,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運行。
??房地產稅試點征稅對象確定,不同考量下各屬性房屋區別對待
??對于房地產稅試點的征收范圍,有關試點說明明確了三點:農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不在征收之列;寫字樓、商鋪等非居住房產,繼續按現行規定執行;居住用房產,即商品住宅、商住公寓等,則是這一輪主要的新增征收對象。可見不同屬性房子的征收方式不一樣,商品住宅、寫字樓、農村宅基地住宅等將予以區別對待。
??“先深化地方試點、再國家統一立法”下,熱點一二線城市或將率先試點
??房地產稅在國家的稅費體系里十分重要,立法周期相對比較漫長,推進亦需要嚴謹嚴密,疊加房地產市場全國差異很大,實際情況十分復雜,因此試點是很重要的“試金石”。全國范圍內大面積的開征仍需要等待試點期過后,在總結經驗教訓和履行立法程序之后再循序漸進推出。
??至于首批試點城市,上海、重慶由于已試點房產稅多年,保有環節征稅有一定經驗,未來實施更大力度的試點預期仍較大。同時,作為先行示范區的深圳、位于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杭州、正在打造自由貿易港的海南等,進行房地產稅試點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房價漲幅較大的長三角、粵港澳地區城市以及中西部核心二線城市也有試點可能。
??目前來看,房地產稅立法或許還需要更長時間,但房地產稅試點工作已經箭在弦上,我國房地產稅的立法進程再向前邁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