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1 14:47:32
【政策匯編】
??國家海洋局發布《關于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護優先、產權明晰、權能豐富、規則完善、監管有效的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鼓勵沿海各地區在依法審批前,結合實際推進旅游娛樂、工業等經營性項目用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化方式出讓。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抵押融資業務。
??長沙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調控的工作方案》稱,將大力整頓“捂地惜建、囤地不建”行為,嚴格依法處置土地閑置和項目延期開工。將全力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在新掛牌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中,將安居型商品住房供地比例提高至60%以上。
??重慶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計稅毛利率、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等政策作出調整。2018年7月1日起,對在主城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其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由15%調整為20%;對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2%調整為3.5%;停止執行對投資性房地產房產稅按就低原則選擇從價計征或從租計征政策。2018年8月1日起,重慶將不再執行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
??內蒙古對提取業務政策進行部分調整,7月9日起執行。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再支持非繳存地及非戶籍地購房提取。取消裝修住房、購買車庫、車位和繳納購房維修基金、契稅、辦證費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廊坊市大廠縣發布《關于暫停個人之間不動產抵押業務的通知》明確,為防止突破限購政策,以個人不動產抵押形式變相炒房,自2018年7月2日起至限購政策解除前,暫停辦理個人之間不動產抵押業務。
??廣州發布《關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由1895元調整為2100元,2018年7月2日起執行。
??上海出臺《關于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明確,企業購買商品住房必須同時滿足設立年限已滿5年、在上海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已達100萬人民幣、職工人數10名及以上且按照規定在該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5年等條件(已繳納稅款金額滿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從“滿3年”提高至“滿5年”。
??陜西發布《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實施意見》,計劃通過產品供給、完善服務、政策保障等方面推進旅游融合發展,加快全域旅游建設。鼓勵各地設立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并實行市場化運作,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旅游項目建設,創新旅游金融產品,出臺金融支持旅游業發展政策,推動重點項目落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旅游業。將旅游發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統籌安排,優先保障旅游項目用地。
??海南發布《海南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明確單位或個人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應向省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書、具體方案和項目論證報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期限屆滿,用島單位或個人需要繼續開發利用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兩個月前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請續期。
??西雙版納出臺《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持續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人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保護合法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正當利益,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等不正當經營行為。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