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訊 (楊洋/文)9月5日,為充分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效維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市場秩序,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1年第八批8起典型違法案件,其中共涉及四家開發商。
??具體通報企業如下:
??一、保定東悅渣土有限公司擅自傾倒建筑垃圾案
??該企業在保定市高新區東賢臺村附近擅自傾倒建筑垃圾,其行為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責令限期改正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保定景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案
??該企業在保定市開發建設的景旭佳苑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其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2條的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6條的規定,保定市競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5086.95元的行政處罰。
??三、衡水市南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案
??該企業在衡水市開發建設的泰華梧桐苑二期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規定。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42條的規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三河市施工建設的匯福路下穿京哈鐵路地道橋拓寬改造工程,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69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5條的規定,三河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河北潤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石家莊市施工建設的祥云岸芷汀蘭二期項目,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其行為違反了《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11條的規定。依據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40條的規定,石家莊市新華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河北碩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博野縣施工建設的城市印象住宅小區項目,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69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5條的規定,博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七、河北秉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案
??該企業在饒陽縣難關棚改一期工程項目中,未采取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69條的規定。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5條的規定,饒陽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衡水利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辦理專業技術人員負責人變更登記案
??該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專業技術人員負責人變更登記,其行為違反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依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24條的規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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