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2021-06-08 10:10:38來源:中宏網
??在近期召開的“推廣‘信易貸’模式 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現場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對“信易貸”給予了高度評價,并就如何加大“信易貸”推廣力度強調了三個“十分”,即“十分有力”、“十分有數”和“十分有效”。筆者認為,當前蓬勃發展的“信易貸”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在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極大地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顯著提升了經濟和社會治理效能,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種良好實踐。
??1、“信易貸”機制是融資機制的重要創新
??“信易貸”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創新。從當前的實踐來看,“信易貸”機制牢牢把握住了信用建設的幾個重點和關鍵。其一,信息機制。信用的基礎是信息。基于企業的授權,將其在投資交易、社會交往中的履約、守法等信息進行采集、歸集、共享、披露和利用,進行有效的信用信息傳遞,從而使社會各方能夠充分利用這些信息判斷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有利于增進社會信任,塑造良好的誠信環境。其二,信用機制。通過對信用信息的披露和利用,可以形成對借款企業的精準信用畫像,便于金融機構準確評估企業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意愿,形成有效的市場聲譽機制。根據企業的信用狀況,金融機構可以有針對性地分別給予積極進行交易、提供優惠交易條件或者拒絕交易、提高交易條件等不同對待,營造出守信者受到激勵、失信者受到懲戒的社會氛圍。資金供給方、資金需求方基于履約、守法等信用狀況開展的交易活動,將更加理性高效。
??那么,如何正確理解“信易貸”的運行機理呢?從形式上看,“信易貸”似乎僅僅是傳統經濟信用機制的一種沿襲和繼承。然而,如果從更深層次的角度來看,“信易貸”實際上是對以金融信用信息為核心的傳統經濟信用機制的創新和超越。集中體現為它以信用信息平臺為基礎,引入了諸多的企業、金融機構、政府等主體參與,構建了一整套以信用為基礎的高度制度化的融資機制,有效克服了傳統信貸模式之下“以擔保換貸款”、“以資產換資金”等資產信用制度的局限和不足,從而借助于信用媒介促進有效融資。從這個角度來講,“信易貸”機制不僅僅是信息和信用機制的創新,更是一整套融資機制的系統創新,是制度化信用機制的一個全新樣本。
??2、“信易貸”機制顯著提升了治理效能
??當前,“信易貸”已經被實踐證明是一種有效的融資機制。在“信易貸”的運行過程中,以信息和信用為基礎,構建了一套社會各方參與共建共享的融資機制,切實解決了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的痛點和難點問題,顯著提升了經濟社會的治理效能。
??對于企業而言,“信易貸”機制放大了誠實守信的優勢,使得那些履約守法的誠信企業能夠更加自覺主動地改善自己的信用狀況,從而獲得更加便利的融資。同時,由于“信易貸”機制有利于增進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信任度,不再需要以物的擔保作為貸款前提,大大減輕了企業提供擔保的負擔。
??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借助于各類豐富的信用信息,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更加簡便高效,從而能夠更好地滿足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評審、貸款風險管理方面的需要。金融機構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必要性大大降低,這就顯著提高了貸款評審和發放效率,減少了對擔保財產繁瑣的審核、管理和控制流程,能夠為借款人提供更加方便的融資服務。
??對于政府而言,“信易貸”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集中體現了信用惠民便企的積極作用。在實踐中,政府基于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主動作為,在“信易貸”運行中所發揮著重要作用,集中體現為:其一,政府搭建運行平臺。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政府部門、地方政府搭建的信用信息平臺,拓展了信用信息渠道,豐富了信用信息維度,極大緩和了借貸關系中信息不對稱的狀況。其二,政府提供政策性擔保。相關地方政府不斷創新,設立政策性擔保、風險補償、風險分擔等機制,起到了政府增信的效果,為“信易貸”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其三,政府激勵和引導。相關政府部門著眼于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依托于“信易貸”平臺的有效運行,出臺相應扶持政策,制定相關守信激勵措施,發揮了政府在推動守信激勵方面的重要作用,為信息和信用機制的發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直接推動了“信易貸”的迅速發展。
??3、“信易貸”機制亟待步入新的發展境界
??目前,“信易貸”在解決企業融資問題方面已經取得了積極成效,成績令人矚目。在新時代背景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依然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一項重要創新,“信易貸”機制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追求更高的發展境界,注重發揮市場和政府兩方面的積極性,按照“市場更加有效,政府更加有為”的要求,進一步促進“信易貸”平臺的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為新型融資平臺的重要功能。
??一是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和力量。通過不斷完善信用信息的傳遞機制,豐富經濟領域的信用手段,運用諸如信息傳遞、信用約束等重要的市場化機制為借貸雙方提供交易便利,使“信易貸”機制能夠真正遵循市場規律、競爭規律和價格規律,實現良好運行。
??二是要更加注重發揮政府的引領和扶持作用。通過制定立法、政策、意見或出臺守信激勵措施等形式,加大政府對“信易貸”平臺的指導、激勵和促進力度,尤其要完善各類信用信息的共享、披露和利用機制,促進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的融合,推動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積極參與,提供更加豐富多元的融資平臺和融資工具,完善政策性擔保、風險補償和風險分擔等機制,發布守信或失信企業名單,積極協調溝通,為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作者:王偉,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民商經濟法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