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14:26:18來源:信用陜西
??2021年是我省全面加強信用法治建設,依法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之年。誠信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總體要求,按照依法規范、依法建設、依法提升的總體原則,堅持以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支撐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為目標導向,強化信息共享和服務創新雙輪驅動,不斷深化監管改革、健全約束制度、完善服務體系,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為全省“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好頭、起好步。
??一、依法規范推進信用法制建設
??(一)加強理論研究。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域重要問題分析,開展政策制度、標準規范、服務創新課題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調研論證,6月底前編制出臺《陜西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負責)
??(二)扎實推進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范工作。嚴格落實《關于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范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發改財金〔2021〕51號)要求,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規范完善方案,編制好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確保各項工作按照規定時限全面完成。(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三)推進地方信用立法。根據各部門、各市(區)有關意見建議,修改完善《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立法草案,爭取7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各部門、各市(區)在推動法治建設中,要及時提出立法修法建議或增設信用章節和條款,推動更多信用措施進入行業、地方權限內的相關專項立法。(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二、依法建設完善信息共享服務體系
??(四)建立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持續深化行業領域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全面完成省市兩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網站擴能升級,推動各部門相關業務系統、各級政務數據交換、“大數據+監管”等平臺與各級信用信息平臺自動化互聯共享。切實落實各行業、各領域、各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歸集主體責任,做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糾偏更新、準確賦碼和全量轉換工作,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信用檔案,全面提升數據治理、業務管理和應用服務能力。加強信息數據的安全防護,完善查詢程序,強化征信信息安全技防+監測體系建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五)強化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嚴格落實《關于開展全省“雙公示”工作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陜發改財金〔2020〕1727號)要求,加強信息歸集共享公示,6月份前實現“雙公示”信息漏報、瞞報和遲報情況全部清零,年底前實現信息歸集總量翻一番。建立信息共享月度通報機制,著力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時效性和數據質量。(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六)擴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應用范圍。擴大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應用范圍,引導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信貸管理中使用信用報告。積極推動融資擔保公司、保理公司等小微金融機構接入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各市(區)分別負責)
??(七)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重視失信主體修復權益,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信息修復標準,及時研究移出黑名單、撤銷公示和刪除信用記錄等其他修復方式的基本規則,適時修訂《陜西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照程序開展信用修復,確保信用修復工作公開、透明,提高信用修復效率。加強信用修復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協同聯通,推動實現信用修復“一網通辦、結果互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三、依法提升信用監管能力
??(八)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和告知承諾制。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辦發〔2020〕36號),研究制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制定出臺《告知承諾信用管理辦法》,推廣使用內容規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諾書樣式。加強對承諾人信用狀況的事中事后核查,將信用承諾書及履約狀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承諾不實依法予以懲戒并納入信用記錄。(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九)持續深化信用監管改革。堅持以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為抓手,以信用風險為導向,擴大事中事后監管覆蓋范圍。突出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不斷提升監管效能。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出臺《陜西省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規范》。推進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在交通、衛生、環保等行業領域開展信用監管創新示范工程,依據信用評價結果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退出機制,對于失信極其嚴重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長期保留信用記錄,長期實施嚴格的信用監管,在一定期限甚至永久逐出市場。(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十)加強失信約束。在國家明確的設列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范圍內,嚴格規范認定標準、履行認定程序,對失信主體采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按照合法、關聯、比例原則,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防止小過重懲。持續強化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失信懲戒機制,實現各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息共享共用、動態更新、常態化公布。加強信息核查,嚴格落實信用約束措施,對虛假、不履行承諾行為加強監管,依法予以懲戒。支持有關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建立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制度。健全大數據風險預警和監測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主體實施自動抓取、自動攔截、自動限制。重視輿情監測分析,提升異議和投訴處理能力,切實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十一)大力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監管協同機制,進一步加強征信評級市場規范整治工作。加大對違反法律規定、危害數據安全、侵犯個人權益和隱私行為的監管力度,全面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諾工作,6月底前實現信用服務機構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和信用承諾全覆蓋。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專項治理,堅決整治注冊信息、經營范圍涉及信用的機構自身失信,以及假借信用服務機構名義招搖撞騙亂象。重點在電信網絡詐騙、互聯網信息服務、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扶貧脫貧、考試作弊、交通運輸、騙取社會保險、法院判決不執行、生態環境保護、金融等 10 個領域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行動。針對部分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現象,梳理行政處罰相關信息,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十分嚴重失信主體”的通報制度,對惡意失信主體開展集中整治。(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委文明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銀保監局、省法院、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區)分別負責)
??(十二)支持信用服務業發展。鼓勵和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參與行業、社會信用監督,提供信用管理咨詢服務。鼓勵和支持具備先進技術和人力資源優勢的企業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深化與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市場主體的合作關系,多渠道、廣維度采集企業信用信息,創新研發專業化、特色化的征信產品與服務,促進征信和評級市場高質量發展。(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區)分別負責)
??四、依法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十三)提升服務經濟能力。著力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指導鼓勵企業建立完善內部信用管理機制,提升自律守信水平。積極推動地方征信平臺建設,不斷增加征信有效供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引入市場化征信機構運維地方平臺,服務經濟一體化發展。研究制定地方征信平臺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推進金融、政務、公用事業等相關征信信息跨領域、跨地域依法共享。持續建設完善、推廣陜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建立省級國有征信公司,拓展信息歸集覆蓋范圍,建立多元化風險緩釋和共擔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區)建設區域性中小企業信用服務平臺或直接入駐陜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科學評價標準、改造信貸流程、創新信用貸款產品,實現資金供需雙方線上高效對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引導大型國有企業、政府采購系統和金融機構對接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擴大線上融資總量。促進征信和評級市場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動征信產品、信用評級產品在政務領域的應用。(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市(區)分別負責)
??(十四)支撐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研究制定《陜西省政務誠信監督管理辦法》,開展政務誠信評價,適時對全省政府采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街道和鄉鎮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開展調查評估。完善政務誠信檔案,研究制定《全省公務員錄用、調任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指引》。繼續做好政府機構、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治理以及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對相關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十五)提升服務改善民生能力。依法依規做好疫情防控信用信息歸集、披露、共享工作,積極為金融機構和企業提供融資對接和信用信息服務。推動重點民生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支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研究建立相關制度機制,在互聯網經濟、科研、家政、養老、幼托、中介、消費服務等重點領域,積極探索信息應用路徑和信用服務模式。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省、市農戶信用信息平臺,持續推進農村地區信用評定。(省級各有關部門、各市(區)分別負責)
??五、不斷提升協同創新能力
??(十六)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省、市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各市(區)要理順工作協同機制,創新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工作必要保障,加快構建上下聯動、左右聯通、齊抓共管的信用工作格局。各級有關部門要將信用建設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工作目標,加強協同配合。研究建立信用工作評價機制,年底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部門、各市(區)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綜合督查評估。
??(十七)抓好試點示范。鼓勵各市(區)、各部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民生領域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信用大數據開發應用和創新、推進信用惠民服務等方面為重點,積極開展信用建設創新示范,積極拓展“信易+”信用惠民應用場景,讓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因信獲利、以信為榮”。重點支持銅川、延安、榆林、安康創建國家信用建設示范城市。開展第一批全省信用建設示范縣(示范園區)和企業信用建設示范創建。支持延安、榆林立足現有基礎,進一步深化沿黃區域城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合作,積極探索區域信用互認經驗。大力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與創建。
??(十八)加強宣傳培訓。組建誠信建設專家庫和宣講團,全面開展信用法規、信用建設和征信知識系列宣講培訓,針對不同層級、不同受眾,重點加強從業人員信用理論、征信及相關金融知識水平,全面提升公職人員和重點人群誠信意識,重點行業領域和各市(區)全年組織培訓不少于2次。建立誠信建設社會監督機制,聘任200名社會各界人士擔任信用建設工作社會監督員和義務宣傳員,共同參與誠信建設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下半年,各部門、各市區要廣泛組織開展“信用進政府、信用進企業、信用進校園、信用進社區”系列宣講活動,積極宣傳誠信建設措施、成效和信用修復流程,培養廣大群眾樹立知信、用信、守信意識。適時舉辦全省信用論壇,邀請有關專家、學者為我省誠信建設建言獻策。開展典型案例評選,主動回應社會質疑,切實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著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誠信建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