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14:42:30來源:中房網
第二章 德國政府對老年住區市場的政策支持
和其它經濟領域一樣,德國聯邦政府原則上不直接介入老年住區市場的開發。但政策上的支持是積極的。其主要表現在財政上對于需護理老人的支持,在稅務上對于護理企業的支持。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德國成為名副其實的福利國家。共有社會福利法第一到第十二卷。
1. 護理保險關于護理費用的條例 2012年(德國社會福利法第十一卷)
對老年護理保險的牽頭單位是衛生部(Gesundheitsministerium)。社會福利法第十一卷概括了護理保險及實施的所有條例:
居家養老
• 護理級別1 - 每月 450 歐元
• 護理級別2 - 每月1100 歐元
• 護理級別3 - 每月1550 歐元
日間或夜間照料中心
• 護理級別1 - 每月 450 歐元
• 護理級別2 - 每月1100 歐元
• 護理級別3 - 每月1550 歐元
短期托老所
• 護理級別1 至 3 - 每月1550 歐元
機構養老(養老院)
• 護理級別1 - 每月1023 歐元
• 護理級別2 - 每月1279 歐元
• 護理級別3 - 每月1550 歐元
老年癡呆癥
• 每年2400歐元
護理保險的金額是建立在非全保基礎上。比如柏林的養老院對于護理級別2需每月3000千歐元費用,除去護理保險每月所付的1279歐元,自己必需交付剩余的1721歐元。
2. 國家財政補貼(對于需護理者)的規定(德國社會福利法第十二卷)
如自己完全或部分無法交付如上所述的1721歐元,則根據自己收入的底線而作出相應的財政補貼。德國社會福利法第十二卷作出了財政補貼的規定。牽頭單位是民政福利部(Sozialministerium)。
3. 稅務優惠政策對于護理企業
德國目前企業征稅主要有兩項: 銷售稅(目前19%)和贏利稅。企業贏利稅又分企業所得稅(15%)和企業營業稅(約13%)。對于護理企業則免銷售稅和營業稅,只交企業所得稅。2010年德國共收稅5510億歐元,其中企業所得稅只占2.3%。
4. 地方政府對于老年住區的支持
由于德國聯邦制的特點,地方政府可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出政策上或財政上的支持。如慕尼黑地方政府針對地價極高的現狀,對蕾娜范集團在建立一個小型老年住區(建筑面積約11000平方米) 給于政策上有力的支持: 所謂的慕尼黑模式 – 以建筑指標換取相對便宜的地價用于公共事業。蕾娜范集團“慕尼黑圖得林老年住區“包含居家服務監護式公寓(49套) 及108個床位的護理式托老公寓(養老院)。在設立養老院上地方政府另給予每個床位16000歐元的一次性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