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14:38:17來源:中國房協合作建房
??繼湖南張家界、瀏陽,浙江寧波象山、衢州江山,河北承德等地區鼓勵開展城鄉居民合作建房試點之后,近日又一城市正式發文支持開展合作建房,6月6日,河南商丘發布樓市新政22條,允許合作建房參與城市商品房建設。
??6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發布《關于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引進人才落戶、降低首付、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發放購房補貼、推行貨幣化安置、優化土地出讓條件、支持合作建房等共計22條房地產新政。
??其中第五條中表示,允許多市場主體抱團拿地,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以多種合作方式開發建設商品房。支持醫護、教師、公安干警等群體和單位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建設商品住房。開啟了城市合作建房破解房地產發展與地方政府財政矛盾的實踐道路,商丘也成為此輪地方城市房地產新政中首個公開支持開展合作建房的城市。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有超過120個城市出臺了針對房地產的寬松性調整政策。6月8日,河南省公布《河南省貫徹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 一城一策 " 研究出臺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商丘市現有兩區一市六縣,根據《2021年商丘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1年商丘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90.13億,位居全省18地市中第7,同比增長5.28%。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72.3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364.6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47.21%,比上年末提高1.02個百分點。
??受疫情等因素綜合影響,2022年一季度商丘商品住宅成交4402套,同比下降50.11%,環比下降5.23%。其中三月份商品住宅成交1790套,同比下降48.65%,環比下降5.49%。成交均價6153.84元/㎡,同比下降3.56%,環比下降0.97%。據相關媒體報道,按每月2000套的去化量,商丘現有的商品住宅的去化周期大約需要2年半到3年。
??此次商丘正式發文允許多市場主體抱團拿地,通過多種合作方式開發建設商品房,合作建房作為住房供給的重要方式之一,成為部分城市的主動選擇,一方面合作建房以銷定產的方式以及目前住房儲蓄銀行對合作建房項目獨特的金融監管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市場風險、道德風險和法律風險。同時,通過合作建房的模式可以在項目營銷費用、資金使用成本、企業利潤等方面比傳統房地產開發模式節省全部或大部分資金,也可以有效降低參與人的實際成本。
??委員會經過長期的工作和積累,已經初步形成和建立了一套相對完整的合作建房有效發展體系,接下來,委員會將密切關注商丘市合作建房相關項目的發展動態,并為相關企業單位、參與人等提供有效的政策、法律、金融等資源支持,推動合作建房在商丘的規范有序發展。
??附:商丘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關于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實施產業倍增計劃,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充分發揮集聚效應
??(一)做優主城區品質。依托日月湖片區打造高端商務區,吸引高層次人才就業、創業,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促進人才集聚;依托商丘古城打造高端生活服務區,合理控制各類歷史風貌保護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打造生活氣息濃厚的精致社區,促進人口集聚;依托道北產業新城打造產業服務區,激發老城活力,促進人流集聚。通過組團式布局發展,促進工業地產、養老地產、文化旅游地產等協同發展,引導人才、人流、人口集聚,努力實現住房供求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速度基本協調、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有效引導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升級。
??(二)積極推動職住平衡。圍繞產業倍增計劃,在打造創新引領型產業集群、構建彰顯商丘產業競爭力的戰略核心區同時,注重培育各類產業集群的居住功能,合理配建住宅及人才公寓等,促進產城融合、區域平衡、職住平衡。對常年穩定職工就業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年繳納稅收2000萬元以上,或年產值10億元以上,或主板上市公司等有符合規劃的住宅及人才公寓用地需求的,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土地評估結果和政府產業政策綜合確定。
??(三)全面實行同城待遇。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等進城購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網簽備案后,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四)提升住宅小區品質。優化住宅供應套型,規劃建設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健康、節能、舒適的高品質住宅區,推動住宅產品升級換代,推廣成品住宅。
??(五)支持產銷對接商品住房。在本措施執行期間,通過產銷對接一次性購買已辦理預售許可證的在售普通商品住房超過10套并辦理網簽手續的,銷售最低價格由組織單位與開發企業共同協商確定。允許多市場主體抱團拿地,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以多種合作方式開發建設商品房。支持醫護、教師、公安干警等群體和單位通過多種合作方式建設商品住房。
??(六)推行貨幣化安置。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鼓勵各縣(市、區)對未開工建設的安置房采取貨幣化安置方式進行安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七)優化土地出讓條件。合理確定新增商住用地供應量,確保供需平衡。在本措施執行期間發布出讓公告的土地,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商住類用地土地競買保證金為土地出讓起始價款的30%,合同簽訂后6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剩余出讓價款允許在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繳清。房地產企業依據土地出讓合同,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非毗鄰主干道的住宅用地可以適度兼容部分商業。原商業用地不能適應市場形勢及需要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依規按程序調整為商住用地。
??(八)推行差別化管理。根據房地產企業日常表現、開發經營、誠信履約、違規及投訴等因素,對無違規、無投訴的優秀房地產企業重點監管資金比例可降低20%;對企業申請預售許可的項目,低層和多層(即六層及以下)建筑主體施工達到地面二層、中高層(即七層以上)建筑主體進度達到地面四層以上的形象進度可申請預售許可。
??(九)適當延緩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社保費。建設單位確因資金困難,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可申請分批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社保費,最長延期6個月繳清,可先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逾期未足額繳納的,相關部門不進行規劃核實及工程竣工驗收,自然資源部門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其列入不誠信企業,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十)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對新建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將按標準新開工配建的幼兒園、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社區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設施無償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的,可以不計入項目容積率計算范圍。
??(十一)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對已建成項目的路網、管網等配套設施不全的進行優化完善,逐步補齊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短板;對未開工項目,做到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加強教育、醫療等資源的合理配置。
??(十二)推進問題樓盤處置化解。抓住省市解決問題樓盤有利政策的窗口期,利用好現有政策,加快進度,全力推動問題樓盤處置化解。
??(十三)盤活二手房交易市場。規范實施不動產權登記,提高登記質量和效率,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提高二手房、房改房成交量。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十四)保障人才安居。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和大專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來我市穩定就業的,除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外,在我市購房時享受購房補貼,購房補貼以家庭為單位,貨幣形式一次性發放。發放標準為博士生5萬元、碩士生3萬元、本專科畢業生2萬元。購房補貼優惠政策與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優惠政策不能同時享受。
??(十五)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申請人一人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40萬元調整到50萬元;夫妻雙方滿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調整到70萬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時限由1年延長至3年,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由1年延長至2年;擴大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貸款)受益范圍,不再限制為“在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十六)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對無購房貸款家庭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對新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落實利率下限為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的要求,促進貸款利率適當下行,加大個人住房貸款投放力度。鼓勵開發針對“新市民”的特色住房金融產品,靈活設置準入門檻、信用評級、擔保方式、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條件,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滿足其購房信貸需求。
??(十七)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對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個人,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貼。
??(十八)加強住房融資信貸。引導在商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向總行及省行爭取房地產貸款額度,加大對我市信貸投放,更好滿足房地產領域資金需求。對經營穩健、杠桿率合理、銷售前景良好、資金封閉運行的房地產企業建設的工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發放開發貸款,杜絕盲目抽貸、壓貸、斷貸。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房地產企業并購融資。
??(十九)提供稅收政策支持。加大留抵退稅政策支持力度,針對房地產企業中的小微企業依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并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對其他房地產企業,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依申請按60%的比例,退還新增留抵稅額。
??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二十)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從申請報送規劃設計方案到提交市規委會,不超過5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43天以內;運用信息手段提高政務服務水平,推行網簽即備案、交房即辦證模式。取消商品房價格備案,繼續做好監督檢查。
??(二十一)增加有效施工天數。實施科學精準的疫情和揚塵防控措施,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情況較好的工程項目,經批準后,可以參照民生保障工程執行,增加有效施工天數。
??(二十二)規范市場行為。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重點整治未批先售、虛假宣傳、挪用預售資金、變相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違規銷售、未明碼標價、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惡意哄抬房價、虛假承諾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執行期間,具體措施解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