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7 09:35:13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官網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寧夏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建設寧夏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建設寧夏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實施方案
??中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生力軍。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深化大數據開發利用,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中小微企業融資長效機制,對穩增長、促就業、保民生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要求,為建設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進金融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重大決策部署,在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著力歸集共享全量信用信息,著力完善融資信用服務網絡,著力深化信用數據開發利用,著力筑牢信息數據安全底線,增強金融機構利用信用信息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不斷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和便利度,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需求導向,充分共享。以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信用融資需求為目的,以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能力為手段,充分發揮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用,多種方式全量歸集共享各類涉企信用信息,推動公共信用服務和市場化征信服務協同發力,為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提供數據基礎。
??創新應用,防控風險。推動各類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錯位發展,充分發揮各平臺自身優勢,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建立健全風險識別、監測、分擔、處置等機制,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
??多方參與,協同聯動。發揮政府在組織協調、信息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與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機構信用信息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構建政銀企高效對接、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調動引導金融行業各方力量,合力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嚴格按照信用信息共享清單范圍歸集使用信用數據,強化信息分級分類管理,規范信息使用權限和程序,切實加強信息安全和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保護,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三)發展目標。
??通過5年的努力,全區深度貫通、高效對接、以信促貸的“1個數據中心+N個服務平臺+X個金融機構”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基本建立,數據歸集整合水平顯著提高,信用融資新模式、新產品、新服務不斷涌現,信息安全和市場主體權益得到切實保障,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便利度大幅提升。力爭3年新增信用貸款500億、服務25萬家中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5年新增信用貸款1000億、服務30萬家中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
??二、聚焦信用信息歸集,建設全量信息服務樞紐
??(四)打造信用信息數據中心。依托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推動信用信息全歸集、信用代碼全到位、信用記錄全覆蓋、信用平臺全聯通、信用公示全上線,打造覆蓋區內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各級行政區域的自治區信用信息數據中心。加快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功能,健全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向上聯通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橫向對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寧夏)和各有關行業領域信息系統,向下貫通區內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推動國家數據、行業數據、地方數據互通共享,形成全區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數據樞紐”。(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擴大信息歸集共享范圍。各市、縣(區)以及自治區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和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明確的信息種類、共享內容、優先共享方式、責任單位(詳見附件1、2),主動對接、暢通渠道、完善標準,加快向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推送各類信息數據,打破“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進一步整合市場主體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司法判決及執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狀態)、榮譽表彰、政策支持等各類公共信用信息,不斷提高數據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以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融資業務需求為導向,逐步將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信用信息納入共享范圍。鼓勵引導市場主體通過“自愿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補充完善自身信息。(責任單位:37項數據由附件2的責任單位、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和寧東管委會分別負責)
??(六)優化信息歸集共享方式。各市、縣(區)以及自治區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安全可靠、條塊結合、高效便捷的原則,積極對接自治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優化現有各類數據歸集方式,完善數據歸集共享的具體標準、工作流程、推送頻次,靈活多樣的采取物理歸集、系統接口調用、數據核驗等多種方式共享相關信息,避免多頭報送、重復工作,確保數據及時有效歸集共享。自治區行業數據由各責任單位負責,充分利用自治區政務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和渠道,將數據“總對總”對接到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市、縣(區)的相關數據,由各地級市及寧東管委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負責歸集整合后,對接推送到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要建立國家數據、行業數據、地方數據校驗核查機制,對相關單位、市、縣(區)已實現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復提供。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根據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工作需要,依法依規同步共享所歸集的信用信息,加強信息使用和管理的有效銜接。(責任單位:37項數據由附件2的責任單位、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和寧東管委會分別負責)
??三、聚焦服務功能提升,健全融資信用服務網絡
??(七)構建信用信息服務網絡。以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數據為基礎,以各類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為支撐,引入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機構(以下統稱接入機構)上線服務,形成全區中小微企業融資信用服務網絡。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要根據有關單位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建立信息使用長效機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向各類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共享所歸集的信用信息。現有各類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要發揮行業優勢,聚焦主業、錯位發展、開拓創新,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接入機構提供信息服務,并將相關信息使用情況及時反饋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融資信用服務格局。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結合實際新建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及時對接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后上線提供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運營推廣“信易貸”寧夏總站。發揮“信易貸”寧夏總站信用信息全、覆蓋面廣、時效性強的優勢,以信用為核心要素,重點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重大項目,以及文化旅游、健康養老、人力資源、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等現代服務業融資場景,引導接入機構創新開發基于信用信息和大數據技術的“信易貸”產品和服務,實現以信促融、善融惠企、興產筑信、產融共生。(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九)完善寧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功能。發揮寧夏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入駐金融機構數量多、覆蓋廣、業態全的優勢,立足平臺服務中小微企業定位,完善政銀企協調聯動機制,著力解決信貸投放“中梗阻”問題,引導金融資源向中小微企業傾斜,重點聚焦線上信用融資、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服務場景,建設鄉村振興、綠色金融、區域特色、快服貸、紓困貸款等專區,積極推動我區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十)優化提升寧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寧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168平臺)要充分利用平臺信息資源和政策性融資資源優勢,圍繞重點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創業創新基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創新主體,聚焦電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引導接入機構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促進金融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一)探索市場主體信息授權使用機制。自治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本單位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的監管,穩妥引入企業征信機構參與平臺建設和運營,依法依規取得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授權后提供信用信息。對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的信息,未經信息主體授權不得向接入機構提供原始明細數據,主要通過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聯合建模等方式供接入機構使用,或取得信息主體信息采集及查詢授權后,提供數據查詢、核驗等服務,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牽頭,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聚焦數據價值挖掘,深化信用信息開發利用
??(十二)加快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要建立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小微企業開展全覆蓋信用評價,供銀行等接入機構參考使用。鼓勵接入機構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市場定位,充分利用內外部信息資源,完善信用評價模型,強化企業信用畫像、關聯分析,實現融資精準對接、有效風控,對中小微企業進行精準“畫像”。鼓勵接入機構依法依規將相關信息向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和有關部門開放共享。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科技化的發展方向,大力發展屬地征信機構,做好征信機構的培育與備案,充分發揮征信機構在信息共享、行業與地方信用平臺建設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提高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應用效率。(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創新信用融資產品服務。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要加強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加快信用信息服務與新技術的深度融合,提供全方位、多維度的信用信息查詢服務,積極與接入機構開展聯合建模和產品研發,充分發揮信息增值作用。引導接入機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圍繞先行區建設、重點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生態環保、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創新信貸產品,減少對傳統抵押品的依賴,推廣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數據開發利用的“銀稅貸”“政采貸”“寧科貸”等“信易貸”模式,深化“銀稅互動”“銀商合作”機制建設,發展訂單、倉單、保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保險機構穩步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性信保業務。(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牽頭,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探索風險緩釋補償機制。依托“信易貸”寧夏總站建立風險緩釋補償機制,健全信用貸款風險分擔補償相關制度,探索利用自治區服務業引導資金,對在平臺上撮合對接的信用融資,按照一定比例進行風險補償,合理分擔信用風險。鼓勵有條件的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探索建立信用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為符合產業政策導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貼息。推動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行擔保、再擔保、國擔基金、合作銀行等多層次風險分擔模式,實現全區風險分擔業務全覆蓋,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深入推進“總對總”融資擔保業務合作。有條件的市、縣(區)要加大信用貸款支持政策的含金量,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緩釋和共擔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寧夏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風險監測預警處置。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要加強對獲得貸款企業信用狀況的動態監測,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構建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有效監測獲貸企業信用狀況,分析研判潛在風險并及時推送相關機構參考。依托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等,探索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線上公證”“線上仲裁”機制,提升金融糾紛處置效率。對依法認定的惡意逃廢債等行為,各有關單位依法依規開展聯合懲戒。(責任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司法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及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焦主體權益保障,筑牢信息數據安全底線
??(十六)規范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各數據提供單位要準確把握相關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精神,確保相關信息的共享公開屬性和范圍與國家要求保持一致,公開公共信用信息不得侵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分級分類管理和使用制度,未經脫敏處理或信息主體明確授權,不得對外提供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信息。(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信用修復配套機制。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要加快完善協同聯動、“一網通辦”的信用修復機制,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寧夏)以及其他重要業務應用系統接口對接,協同處理信用修復,并將信用修復結果數據在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中及時更新。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應為信息主體提供其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上所有信息的免費查詢功能,并公布異議申訴和信用修復相關標準和程序,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寧夏)在線申請信用修復。建立健全企業破產重整信用修復機制,對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破產企業,可以申請在“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寧夏)、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添加相關信息,反映企業重整情況,相關單位依法依規調整相關信用限制和懲戒措施,探索重整計劃執行期間賦予符合條件的破產企業參與融資等資格。(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高級人民法院及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夯實信息數據安全基礎。自治區社會信用服務中心要做好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日常安全監控工作,定期組織開展系統安全檢查工作,深入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接入前安全評估和接入后安全管理。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完備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信息安全技術保障,對接入機構進行信息安全評估,提升信息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能力。接入機構要加強內部信息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和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信息管理要求,獲取的信息不得用于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以外的活動。嚴肅查處非法獲取、傳播、泄露、出售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協調。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要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機制,做好與國家部委、自治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銜接,設立工作專班推動相關信息共享,定期統計、分析自治區工作進展、成效、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存在問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要統籌做好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快實現本領域相關信息系統與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依法依規對涉及的相關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強化通報考核。自治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通報考核機制,定期通報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信用貸款規模、平臺融資規模、信用信息歸集、“信易貸”對中小微企業覆蓋面、政府支持政策等方面落實情況,并納入部門效能目標管理考核和高質量發展考核。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要探索建立接入機構評價機制,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情況、重點舉措落實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等開展多維度綜合性評價,將評價結果納入到信貸政策導向評估、綜合評價。
??(二十一)做好宣傳引導。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創建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示范地區、示范銀行、示范平臺,強化正面引導,總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典型案例。充分發揮部門、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等作用,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融資對接會、制作新媒體產品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信用信息共享應用體系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全方位推廣信用融資產品及服務,積極發動中小微企業注冊使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