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與管理 2024-05-15 10:47:23 來源:自然資源部網站
- 城市:全國
- 頒發時間:2024-05-09
- 發文字號:自然資辦發〔2024〕20號
- 發文機構:自然資源部
- 實施日期:2024-05-09
- 效力級別:部門規章
- 類別:土地使用與管理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保持城市國土空間監測成果現勢性,按照2024年自然資源工作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部決定開展2024年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工作,重點聚焦城市國土空間治理中公共服務、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韌性等情況,為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提供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以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底圖,依據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和最新的相關專題資料,結合實地調查等工作,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其他城市、建制鎮及相關行政區域可參考執行,同步開展)組織開展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工作。監測工作以土地利用現狀為依據,在變更調查成果地類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相關地類,確定監測要素的空間位置、占地范圍、面積(長度)、相關屬性等,并監測其變化情況,掌握城市建設總量、用地結構、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等情況,支撐城市建設用地細化、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實施監督、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和用途管制等國土空間治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會同國土空間規劃局部署組織監測工作,在工作開展中共同進行督促指導,在結果形成后共同指導各地的應用工作,推動城市國土空間監測與國土空間規劃等工作建立聯動機制,制度化成果應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并會同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負責質量抽查;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負責監測成果與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整合、國土調查云保障;國土衛星遙感應用中心負責推送符合時相要求的衛星遙感影像、監測成果與“城區范圍”的疊合分析工作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監測工作,向相關城市人民政府發函商請協助收集相關行業專題資料數據,并開展監測成果質量驗收工作,具體監測工作由城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承擔,省級層面經費保障較好的省份,也可以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實施,具體組織模式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定。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溝通,積極協調將監測經費全額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年度監測工作順利開展,避免因預算不足影響工作開展,同時,要選擇具備相關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經驗的作業隊伍承擔監測任務。
??三、確保成果質量。各地要深刻認識實事求是、質量第一是調查監測工作的生命線,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強化質量問責機制。部將下發統一的質量檢查軟件,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把監測成果質量關口,強化質量檢查驗收,加強過程質量督導(監理),各城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監測作業單位要做好生產過程質量檢查工作,確保監測要素數量全、位置準、屬性實。國家將對監測成果開展質量抽查,結果將在全國予以通報。
??四、把握進度要求。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時間要求,科學編制工作計劃,合理安排監測工期,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匯交成果,于8月31日前,將符合質量要求的成果,分批匯交至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五、強化成果應用。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總結、持續改進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實施監督、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等工作中加強監測成果應用,要加強調查監測和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溝通協調,不斷完善數據應用協同機制,更好的發揮調查監測成果的數據支撐作用;同時,要積極向相關部門共享監測成果,特別是要向提供監測專題數據資料的相關部門共享監測成果。
??六、守牢安全底線。各地要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完善安全生產機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培訓,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強化數據安全管理,增強保密意識,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落實保密規定,強化人員保密培訓,杜絕出現失泄密問題。
請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本通知及時轉發各地級及以上城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地在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報部。
??聯系人:囡丁 董泉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2024年城市國土空間監測實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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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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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
- 2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 3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沈陽市2024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的通知
- 4國務院關于《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 5國務院關于《四川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 6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優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產業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湘潭市加強土地利用 推進城市更新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 7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2024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 8國務院關于《黑龍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 9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
- 10國務院關于《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