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5 15:12:31
武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義縣民營工業企業新居民購房券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武政辦〔2021〕8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聯盟,縣政府各部門:
??《武義縣民營工業企業新居民購房券實施意見(試行)》已經縣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義縣民營工業企業新居民購房券實施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創新驅動、跨越趕超的發展環境,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提高住房保障受益覆蓋率,吸引更多外來優秀員工在我縣穩定就業,著力保障“新武義人”住房,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適用范圍
??武義縣納稅雙百中的民營工業企業外來員工。
??二、適用條件
??申領購房券的員工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員工需在武義連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三年及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稱的員工,在武義企業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年限可放寬至一年;
??2.員工當年在武義縣域內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
??3.申請人夫妻雙方均為非武義戶籍。
??三、分配辦法
??1.“購房券”以獎勵的方式分配給我縣重點企業,具體分配方案詳見意見實施細則。
??2.企業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將名額優先分配給在本企業技能等級水平高、貢獻大、工作年限長的優秀員工。
??3.“購房券”實行實名制管理,僅限申請人本人使用。
??4.“購房券”限一年內有效,期滿未購房或未申請的,此券自動失效。一套房只可享受一張購房券。
??四、補助標準
??每張“購房券”可兌換一定額度的購房補助,具體標準在意見實施細則中明確。
??五、資金保障
??民營工業企業新居民購房券補助資金從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中按一定比例計提。
??六、附則
??1.夫妻雙方均符合“購房券”申請條件的,或符合其他住房補助政策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2.因離婚、贈予、出售等原因在武義有房產交易記錄的,視為非首套房。
??3.享受購房券的所購住房滿3年后方可轉讓,若所購住房未滿3年轉讓的要求退回補助資金。
??4.企業及申請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取得補助資格并獲得購房補助的,經核查屬實的,責令退回補助資金且2年內不得享受該政策。
??5.本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具體實施細則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財政局另行制定。縣人力社保局具體負責做好“購房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