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13:24:33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六保”、“六穩”工作部署,加快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扎實做好我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6〕28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0〕10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以及《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等文件精神,我局會同市財政局起草了《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請于2020年7月6日前將意見發送至電子郵箱:nnzjbzk@126.com。提出意見建議的有關單位,請同時注明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內容;個人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內容。
??附件:1.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
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六保”、“六穩”工作部署,加快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扎實做好我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6〕28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0〕10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以及《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以下簡稱“7號令”)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貨幣補貼發放對象
??(一)按照《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12號,以下簡稱“南住建規﹝2019﹞12號文”)規定享受貨幣補貼的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二)已取得南寧市本級有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尚未實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租賃市場住房居住并辦理租賃備案的下列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1.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2.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
??3.申請貨幣補貼當月前3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4.申請貨幣補貼當月前3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連續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
??租賃備案的承租人應當屬于申請貨幣補貼的主申請人或配偶。
??二、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積13平方米。
??三、貨幣補貼發放標準
??(一)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
??1.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15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12元。
??(3)貨幣補貼人數按照南住建規﹝2019﹞12號文有關規定執行。
??2.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
??(1)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人數確定,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7元。
??(2)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符合學歷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人數確定,專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補貼100元,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補貼15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補貼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補貼400元。
??(3)中專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請人及其配偶人數確定,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7元。
??(二)貨幣補貼金額計算方式
??1.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中專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貨幣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貨幣補貼金額=(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貨幣補貼人數×貨幣補貼標準。
??2.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貨幣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貨幣補貼金額=貨幣補貼人數×貨幣補貼標準。
??(三)貨幣補貼計發時間
??1.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貨幣補貼自本通知實施次月起按本通知規定的貨幣補貼標準計發;在本通知實施后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貨幣補貼自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次月起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貨幣補貼標準計發,在貨幣補貼發放期間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自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次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2.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自貨幣補貼申請審核通過當月起計發。在貨幣補貼發放期間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自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次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四、貨幣補貼申請流程
??(一)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申請流程按照7號令及南住建規﹝2019﹞12號文有關規定執行。
??(二)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
??1.公布受理范圍和受理期限。市住房保障部門根據貨幣補貼需求等情況公布和調整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受理范圍等事宜。
??2.申請。符合規定條件的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由主申請人在市住房保障部門公布的貨幣補貼受理申請期限內向原受理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可以通過線上申請和線下方式進行,線上申請在市住房保障部門公布的網站平臺提出申請,線下申請由主申請人直接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核驗:
??(1)主申請人身份證件;
??(2)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應當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信網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屬于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或境外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認定材料;
??(3)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主申請人屬于自治區社保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提供自治區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貨幣補貼當月前三個月內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材料。
??租賃備案材料以及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主申請人繳納的南寧市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材料不需要申請人提供,由受理、審核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核驗。
??3.受理、初審
??受理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核驗、受理和初審。受理機構應當通過申請人提供的學信網學歷驗證碼對申請人的學歷進行核驗,并通過住房保障綜合平臺對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情況、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情況和租賃備案等情況進行核查。經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初審通過的意見;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復審
??城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受理機構初審意見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城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受理機構初審意見進行復審,復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復審通過的意見;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審核
??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城區住房保障部門復審意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市住房保障部門通過住房信息系統核查申請家庭和個人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符合貨幣補貼條件的申請人的姓名、家庭人口、工作單位等信息在本部門政務網公示五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給予審核通過并向社會公布,告知申請人貨幣補貼金額和計發時間。公示期間不計入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時限。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五、貨幣補貼資金發放
??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對貨幣補貼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定期向市財政部門申請貨幣補貼資金用款計劃。
??市財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用款計劃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用款計劃核準,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辦理支付和發放手續。
??六、動態管理
??(一)保障家庭和個人家庭狀況發生變化影響保障方式或保障水平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受理機構申請家庭狀況變更。
??(二)管理機構對保障家庭和個人的保障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家庭狀況發生變化影響保障方式或保障水平的,自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到原受理機構機構申請家庭狀況變更的,取消貨幣補貼發放資格。
??(三)保障家庭和個人租賃備案注銷的,自租賃備案注銷次月起停止發放貨幣補貼。
??七、附則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市轄縣、武鳴區、東盟經濟開發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貨幣補貼發放辦法。
??本通知由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寧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寧市財政局
2020年6月 日
??附件2
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0〕104號)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貨幣補貼任務為13000戶,貨幣補貼范圍要擴大到公租房保障范圍。目前我市公租房貨幣補貼僅針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覆蓋范圍較窄,貨幣補貼標準較低,面對我市實物配租輪候量大,實物配租保障水平有限的實際情況,有必要擴大貨幣補貼范圍,提高貨幣補貼標準。當前時間緊任務重,尤其是今年疫情影響,群眾也迫切需要民生政策能夠及時落實到位。鑒于上述情況,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六保”、“六穩”工作部署,盡快將惠民政策落地,按照《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們起草了《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依據
??(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1號)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16〕281號)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0〕104號)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堅決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發〔2020〕2號)
??(五)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六)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資格審核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9號)
??(七)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12號)
??三、起草過程
??2019年11月市住建局成立考察小組到湖南、長沙等城市學習貨幣補貼管理先進經驗,2020年2月起著手起草《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實施細則(試行)》工作,2020年5月修改為《2020年度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實施方案(試行)》,2020年6月初向各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征求意見,根據意見反饋情況修改為《關于做好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本通知),經多次討論修改后形成此稿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和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貨幣補貼發放對象
??本通知明確貨幣補貼發放對象從原有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擴大到取得有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尚未實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租賃市場住房居住并辦理租賃備案的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具體包括《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資格審核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9號)中的全部四類家庭:即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村家庭和個人,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切實保障在本市就業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本通知還規定該兩類人員還應當在申請貨幣補貼當月前3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二)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
??本通知沿用原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作為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即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積13平方米。
??(三)貨幣補貼發放標準
??1.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
??參考南京、長沙等城市對于貨幣補貼標準的按照住房租賃市場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制訂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低保按租賃市場平均租金的60%,低收入約按50%,中等偏下收入約按30%計算。據市住建局房產大數據統計,2019年我市住宅租賃市場平均市場租金約為每月每平方米25元,參照上述比例擬定,低保家庭和個人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貨幣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為15元(比原標準10元提高5元),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為12元(比原標準7元提高5元),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中專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為7元。
??為配合我市招才引才政策實施,吸引人才來邕留邕發展,參考南京市對新就業畢業生按照學歷高低給予補貼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對新就業專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補貼100元,新就業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補貼150元;新就業碩士研究生(含在職研究生學歷)每人每月補貼300元;新就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補貼400元。
??本通知參考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政策對貨幣補貼人數規定規則,明確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本市城市規劃區戶籍人數確定,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符合學歷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人數確定,中專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貨幣補貼人數按照保障人口中的主申請人及其配偶人數確定。
??2.貨幣補貼金額計算方式
??本通知根據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確定方式不同,確定兩類計算方式,一是對于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農村戶籍家庭和個人,中專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及外來務工人員貨幣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貨幣補貼金額=(貨幣補貼保障面積標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貨幣補貼人數×貨幣補貼標準。二是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貨幣補貼金額計算公式為:貨幣補貼金額=貨幣補貼人數×貨幣補貼標準。
??3.經費測算
??按照上述貨幣補貼人數及標準和計算規則測算:
??(1)一戶低保家庭(按保障人口3人),每月可以領取貨幣補貼585元;
??(2)一戶城市低收入家庭(按保障人口3人),每月可以領取貨幣補貼468元;
??(3)一戶城鎮戶籍非低收入家庭、農村戶籍家庭、外來務工人員(按保障人口2人),每月可以領取貨幣補貼182元;
??(4)一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就業畢業生(按保障人口1人),專科每月可以領取100元,本科150元,碩士研究生300元,博士研究生400元;
??(5)一戶中專學歷的新就業畢業生(按保障人口1人),每月可領取貨幣補貼169元。
??目前我市實物配租輪候家庭約5萬戶,其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約3000戶,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約42000戶,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按照住建部相關文件要求設置了租賃備案條件,考慮到我市目前辦理租賃備案申請戶數很少,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按照應保盡保按照3000戶測算,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按照實物配租輪候戶數的50%測算,共約21000戶,按照6個月發放期限測算,共約需要3000萬元。
??4.貨幣補貼計發時間
??考慮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的貨幣補貼標準已經提高并且不需要二次審核,本通知明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前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貨幣補貼自本通知實施次月起按本通知規定的貨幣補貼標準計發;在本通知實施后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貨幣補貼自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次月起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貨幣補貼標準計發。
??考慮到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屬于新增貨幣補貼發放對象,并且申請貨幣補貼需要二次審核,本通知明確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自貨幣補貼申請審核通過當月起計發。
??此外,通知明確在貨幣補貼發放期間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自保障資格有效期到期或獲得實物配租的次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四)貨幣補貼申請流程
??由于《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和《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實施細則》(南住建規〔2019〕12號)已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管理作出規定,本通知只規定本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申請流程。考慮到我市實物配租輪候家庭較多,為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本通知明確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根據貨幣補貼需求等情況公布和調整南寧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貨幣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受理范圍等事宜。此外,為便于受理審核工作開展,本通知規定由主申請人向原受理公租房保障資格申請的鄉鎮街道辦提出申請,申請可以通過線上申請和線下申請兩種方式進行,線下申請直接到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按照申請條件設置,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提供有效的畢業證以及學信網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對于屬于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或境外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認定材料。此外,由于租賃備案和南寧市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等材料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核查,本通知規定不需要申請人提交。在申請審核流程設置上按照三審一公示的程序,即鄉鎮街道辦受理、初審,城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公示。整個審核時限8個工作日,不含公示5日。
??(五)政策適用
??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有關規定,本通知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和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因此本通知應當由市住建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此外考慮到貨幣補貼需求情況的動態性和準入政策的穩定性可能出現不匹配,本通知明確可由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寧市財政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