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4-09-02 11:25:41 來源: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城市:湖南
- 頒發時間:2024-08-30
- 發文字號:衡政辦發〔2024〕17號
- 發文機構: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實施日期:2024-08-30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駐衡國省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
??若干措施(試行)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工作的相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優化房地產政策,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優化商品住房計容及銷售面積計算方式
??優化房地產商品住宅計容方式,探索商品住宅建筑以套內建筑面積(專有建筑面積)進行計價銷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各城區人民政府、衡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二、優化房地產用地供應
??控制住宅用地供應總量,推進土地片區開發,加強優質學校、醫院等配套公服設施建設,優先供應配套成熟的優質土地。對周邊配套不完善的地塊,在土地出讓時可以明確由土地競得人按照規劃配套新建學校、道路、公園等基礎設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各城區人民政府、衡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三、盤活房地產用地資源
??實施房地產用地"帶押過戶",推動可跨銀行辦理覆蓋房地產用地等各類不動產的"帶押過戶"業務。鼓勵企業充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對于因規劃調整或企業經營困難或破產等原因無法全部開發利用的土地,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分割宗地;對于企業無法繼續開發的部分,支持依法轉讓、協商收回或置換,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簽訂補充協議。
??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已開發建設但未售的空置商業項目,經批準可按"商改住"進行規劃修改,補繳土地出讓金后,變更土地規劃條件,并可降低商住配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城區人民政府、衡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四、鼓勵商品房現房銷售
??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現房銷售模式。鼓勵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高現房銷售項目開發貸額度、延長開發貸期限、降低開發貸利率,對現房銷售項目購房業主的首套按揭優先受理、優先審批。(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人民銀行衡陽市分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五、加大房地產金融、信貸支持
??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對擁有一套住房貸款已結清的家庭,再次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名下在衡陽市城區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使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原7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對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3年內在衡陽市行政區劃內落戶或就業的,最高貸款額度按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30%;對我市引進人才、三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按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50%。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可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積金。(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衡陽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積金中心)
??六、推行"房票"安置方式
??城區(園區)依法征拆形成的安置問題,鼓勵優先采用"房票"安置。城區(園區)給安置戶發放"房票",協商房地產企業團購商品住房現房作為安置房源,由安置戶在安置房源中自主購買,解決房屋征收的補償安置問題。鼓勵房地產企業接收房票,購房人持房票購房網簽后,其使用的房票按支付節點核算可兌付資金,經住房保障部門核算認定后,視同相應資金已存入預算資金監管賬戶。參與使用房票的房地產企業,其持有的未兌付房票,結算后可用于支付新競得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各城區人民政府、衡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七、化解地下車庫(位)庫存
??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地下車庫(位)確權登記辦法,辦理不動產登記后的車庫(位)可依法轉讓、出租、贈與、抵押。車庫(車位)新建配套規費按照住宅標準收取。加快推行智慧停車系統,優化路內停車,規范停車管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各城區人民政府、衡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八、支持居民住房"以舊換新"、"帶押過戶"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以及意向購房者可以簽訂三方合同,由購房者繳納新房意向訂金,訂金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進行監管。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約定時間內將購房者舊房售出的,購房者同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房買賣合同,支付新房房款;舊房在5個月以內未售出的,退還新房意向訂金,終止新房交易。出臺存量(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
??九、支持房地產保險理賠業務
??支持保險公司研究開發房地產保交樓險和穩價險新險種,鼓勵開發商購買保險,購房者享受保險紅利。(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衡陽監管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十、加大公共政策支持力度
??調整報建規費。適當降低住宅、辦公用房(含配套用房)、工業生產廠房、商業的規費收費標準。
??下調存量(二手)房評稅價格,實行存量(二手)房網簽備案制度,住宅類存量房按當前系統評估價格下調10%,非住宅類存量房按當前系統評估價格下調25%。
??調整建設單位自持物業維修資金交存方式。建設單位自持物業應交存的首期物業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在房屋竣工驗收備案前,以網簽價不低于2倍應交余額的未售房產作限制銷售處理,或者將房產網簽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名下作為擔保,并向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出具限期交存承諾函。
??在衡陽市城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具有房屋不動產權證、網簽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付款憑證、契稅繳納憑證之一的,均可作為購房戶及子女就學的房產方面的依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本措施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各縣(市)、南岳區可參照本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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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關于印發《關于規范本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 2關于優化本市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應結構的通知
- 3關于聯合組織廈門市商品住房 “以舊換新”活動的通知
- 4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漳州市中心城區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政策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 5關于優化本市新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應結構的通知
- 6銅陵市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 7五部門關于印發《唐山市關于優化當前房地產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8泰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房地產庫存去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 9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房產落戶政策的通知
- 10關于推動南昌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