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11:33:29
【政策匯編】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下決心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問題,堅持因城施策,促進供求平衡,合理引導預期,整治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惠東縣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提出,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地產,需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相關登記后,方可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相關業務。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只能在所在城市購買用于辦公所需的商品房。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用的商品房。港澳臺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
??長沙下發《關于開展打擊非法中介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各區縣(市)管理部要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全面整治非法中介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等行為,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在業務辦理過程中發現有涉嫌偽造、變造及使用偽造、變造的購房合同、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結婚證、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等違法犯罪的,應妥善保存虛假提取資料,及時移交屬地公安部門。各分區縣市公安局按照協作聯動機制要求,嚴厲打擊非法中介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行為。
??蘇州四大行統一政策,客戶若在5年內提前還款,將被收取違約金。具體而言,違約金=提前還款金額×月利率×6,即提前還10萬,違約金2940,提前還100萬違約金29400元。對此消息,中行、農行、工行和建行四大行均給予確認,“違約金”新規將從8月1日開始執行。
??深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手續;通知發布之日前已辦理網簽的,可繼續完成交易。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關于新供應用地也明確了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轉讓。
??深圳發布《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提出市場商品住房占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人才住房占2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占20%左右,公共租賃住房占20%左右。同時面向符合條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對象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向符合條件的人才發放人才安居補貼和實施購房貸款貼息。
??長春發布《關于商品房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現房)須向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申報銷售價格后方可銷售,否則不予網簽。未申報過銷售價格的項目,須補充申報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