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 17:10:28來源: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
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建筑市場有序健康發展,現就完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評價對象。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
??(二)評價原則。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的統一管理,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標準,依托全國建筑市場公共監管服務平臺、“江西住建云”平臺對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實施信用信息評價管理和應用。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的信息采集和評價結果使用工作。
??二、評價方法
??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分值由企業基本信息分(70分)、良好信用信息加分(30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不設限)三部分組成,滿分100分。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采用“住建云·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自動評價方式,每日計算出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結果,并在評價系統上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當日成功錄入,次日生效。
??三、評分設定
??(一)企業基本信息分(70分)。建筑施工企業同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即可獲得基本分,缺一項即不得分。
??(二)良好信用信息加分(30分)。起始得分為0分,實行加分制,加分上限為30分,由工程業績、企業獲獎、安全質量標準示范、技術創新等組成,具體見“良好信用分值表”(附件1)。建筑施工企業獲得良好信用加分的,依據應當來源于全國建筑市場公共監管服務平臺、“江西住建云”平臺。
??(三)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實行扣分制,不設下限。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全國工程建設活動中受到的各類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等,具體見“不良信用分值表”(附件2、附件3)。
??四、信用采集與處理
??(一)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工作,指定專人或委托專門機構負責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的采集和報送工作,按照“誰記錄,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匯總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瞞報、漏報、誤報和遲報有關信用信息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公開通報,情節嚴重的,按程序提請問責處理。
??(二)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信息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評價系統向錄入該信息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訴,提交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修復申請表(附件5),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異議信用信息進行核實,并及時作出處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申報的信用信息,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驗。信用信息錄入后,每日24時開始自動計算分值。
??五、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同時廢止。
??附件:1.良好信用分值表
??2.不良信用分值表
??3.企業其他不良行為
??4.企業信用信息申報表
??5.企業信用信息修復申請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