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信貸 2023-06-14 15:13:04 來源: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城市:安徽
- 頒發時間:2023-06-13
- 發文字號:合積【2023】14號
- 發文機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實施日期:2023-06-13
- 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
- 類別:住房公積金
關于調整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
合積【2023】14號
各繳存單位、歸集業務承辦銀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合肥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2022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即28004元,調整后單位和個人月最高繳存額分別為3360元(最高繳存額為6720元,較去年增加438元),繳存基數下限按《關于調整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合積〔2023〕2號)執行。
??二、執行期限
??繳存基數執行時間按照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執行。
??三、辦理程序
??2023年度繳存基數調整采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具體由單位經辦人訪問合肥市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http://gjjzx.hefei.gov.cn/),在左側欄目中選擇“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住房公積金分廳”,再選擇“單位網廳系統”,輸入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登錄。登錄成功后,選擇“變更業務-繳存基數調整”進行在線辦理。
??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請先注冊再使用賬戶登錄辦理。或者攜調整表到繳存銀行網點現場取號辦理(請自備U盤)。
??四、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并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單位在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時,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依法依規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三)單位應對職工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核實,如有錯誤請及時修改。
??(四)2023年1月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予以補繳。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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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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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全國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
- 2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 3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的通知
- 4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階段性調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 5關于上海市實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 6承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
- 7合肥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
- 8【第45號公告】《中國證監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
- 9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存量房“帶押過戶”貸款業務的通知
- 10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