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7 10:44:25來源: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渡難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關于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浙建金監發〔2022〕61號)等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交決議書,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受緩繳影響。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25%確定,具體為: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為1500元/月,桐廬縣為1050元/月,淳安縣為750元/月,建德市為600元/月。
??上述支持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國家、省、市出臺相關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執行。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