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11:38:51來源: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各科、縣(市、區)管理部:
??為進一步加大對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根據《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批復》(南房金委〔202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對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購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夫妻雙方個人賬戶應保留最近12個月歸集額的規定。
??二、購買新建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40%下調為30%。
??以上事項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