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1:05:36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我市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內容為準。
??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