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重慶網站近日披露,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渝城違建罰決字〔2022〕0059號”),重慶葆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內容進行建設,重慶市城市管理局依據《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其進行罰款處罰。
??據悉,該單位在南岸區二塘建設的保利二塘二期B2組團(12號樓及12、13號樓商業)、B3組團(11號樓幼兒園)項目,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內容進行建設,屬于違法建設。對12號樓外立面局部改變的違法建設行為,符合規劃要求,免于處罰。
??對11號樓幼兒園吊1層增加封閉區域(建筑面積101.75平方米)的違法建設行為,符合規劃要求,按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101.75平方米×1300元/平方米×10%=13227.5元(大寫:壹萬叁仟貳佰貳拾柒元伍角整)。
??根據第八十三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本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列的違法建設,應當責令停止建設,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查處:(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內改正的,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罰款;對逾期未改正的,依法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罰款。
??根據第八十七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的下列情形,應當按照以下規定給予處罰:(一)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內容實施外立面建設,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情節輕微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按照規劃要求整改的,可以免予處罰;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依據批準的施工圖中外裝飾工程造價標準,處整棟建筑外裝飾工程造價兩至三倍罰款。
??上述違法事實顯示在重慶南岸區二塘建設的保利二塘二期B2組團為正在銷售的重慶保利觀塘二期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開發商重慶葆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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