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內蒙古中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內蒙古中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部將含有“首府站位 城西彌珍沃土 坐擁烏里沙河景觀河岸 巨大發展潛力 成價值高地”字樣的廣告圖片,通過微信發至員工微信工作群中,員工又通過個人微信將該廣告圖片發布到朋友圈中;同時將含有“首府門庭府第 上層洋房 二環內·商圈里 約133-142m新中式珍稀樓王新品加推”字樣的廣告宣傳單放置在售樓部展架上,由員工發放或顧客自取。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2、罰款300,000.00元。
??案例:呼和浩特市鵬欣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價格欺詐行為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呼和浩特市鵬欣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在2020年“十一”前銷售商品房時,宣傳“提前引爆黃金周、秒殺特價房”、“5套特價房,最高立省72萬”,“5套房折后總價1,650,785.00元、總優惠金額707,479.00元,目前 5套特價房已全部售出”等內容。經調查,該公司并沒有上述宣傳的5套特價房成交記錄,且價格遠高于實際備案價,折價后成交價格實際為備案允許售價。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禁止價格欺詐行為規定》第七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十一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的相關規定,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1、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警告;
??3、罰款185,000.00元。
??案例: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與工農兵路交會處“恒大翡翠華庭”營銷中心的LED顯示屏上,滾動播放“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距離恒大翡翠華庭1公里(5分鐘)”的廣告內容。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發布該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2、罰款100,000.00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2號
郵編:100037 電話:010-68323566 傳真:010-88386228
Copyright 2010-2014 北京中房研協技術服務有限公司,All Right Reserved 京ICP備13002607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