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6 17:07:41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為促進形成京津冀晉一體化信用監管機制,實現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在京津冀晉區域共享互認,近日,京津冀晉四地聯合印發了全國首部跨地區的企業公共信用評價標準,即《京津冀晉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等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規定了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的評價原則、評價主體、評價對象、評價內容、等級標準、評價結果共享。其中,評價結果等級分為A(優)、B(良)、C(中)、D(差)四等,各地可結合實際需要,通過“+”“-”進行微調,設定A、A-、B+、B、B-、C+、C、C-、D,9級。
??在《標準》印發前,京津冀晉四地出臺的無論是企業公共信用評價還是行業信用評價,均僅適用于本地區。為進一步推進京津冀晉社會信用體系合作共建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一體化信用監管機制,在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導下,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天津市誠信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山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共同制定了此《標準》。
??據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將169萬家企業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按照四等九級)推送至各行業主管部門,支撐各部門以此為基礎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北京市公共信用服務平臺已歸集18個部門46類主體的行業信用評價結果,涉及法人和其他組織31萬、職業人群17萬。
??下一步,京津冀晉四地的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將在京津冀晉公共信用平臺間共享,推進在各行業領域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