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 15:15:15來源:中房網
??1 引言
??深圳市積極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城市更新和生態宜居建設聯系愈發緊密。一方面,通過老舊城區改造,可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另一方面,由于市場化拆遷成本過高,開發主體為實現成本轉嫁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犧牲生態環境效益為代價,進行高強度開發,反過來又制約生態宜居的改善。因此,有必要建立二者之間的協調發展機制,為加快推進深圳國際化宜居城市建設提供科學的決策指引。
??2 深圳市生態宜居建設現狀
??近年來,深圳宜居城市建設總體成效顯著。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單位GDP能耗等多個指標居于全國領先地位。2015年宜居城市市民滿意度為72.24%,與2014年的68.41%相比,滿意度呈上升趨勢。
??然而,深圳在居住成本、大氣污染、交通設施建設、原特區內外發展的“二元結構”等方面與宜居要求還有差距。數據顯示,深圳市2015年8月份的住宅均價為38093元/平方米,房價收入比偏高。2014年深圳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濃度都有所上升。
??圖1 2014年深圳市PM2.5年均濃度與部分國際城市對比情況
??3 深圳市城市更新現狀
??截止2014年,深圳市已批準納入計劃的項目達431項,總用地面積37.1平方公里,城市更新潛力巨大。更新范圍土地價值的急劇上升使得開發主體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斷突破法定圖則確定的容積率、建筑密度和高度控制指標,生態用地空間被侵蝕,嚴重制約城市生態宜居的改善。
??4 建立城市更新和生態宜居建設協調機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與生態宜居建設的協調機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4.1 生態理念融入機制
??城市更新全過程融入生態宜居理念,在更新規劃計劃與規劃階段,全面融入低碳生態理念和技術方法。在規劃實施階段,合理利用低碳生態技術,加強廢棄物再利用,實現低碳生態改造。在規劃管理階段,制定更新標準與規范,有效指導與評估城市更新。
??4.2 整體統籌機制
??城市更新除按照法定圖則的總體要求外,還應鼓勵土地的混合功能開發,推動產業、居住、商業配套、公共服務等一體化開發,通過整體統籌、統一規劃和開發,兼顧居民的意愿和利益,改善城中村生態環境,從而改變過去的原特區內外“二元結構”局面。
??4.3 歷史延續性機制
??城市更新中需注意保留原有舊城環境中的一種“場所精神”,增強鄰里之間對環境的認同感、親近感。對一些歷史街區、建筑,應采用整體搬移、就地保護等方式加以保護利用。如觀瀾老屋村舊改項目中采用原物遷移的方式,將4座碉樓錯落安放于更新片區指定區域內,并建立2800平方米的碉樓廣場,成為集居民休憩與文物保護利用于一體的景點。
??4.4 建立協商機制
??城市更新項目與建設生態宜居并行,鼓勵多部門、多領域協作和跨區域的生態環境建設合作,實現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建立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如羅湖區重建局牽頭組織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制度,通過民主協商實現更新合理決策。
??4.5 發揮生態文明考核作用
??以生態文明考核為重要抓手,加大對城市更新項目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指標的考核,嚴控生態控制線內區域開發活動,增加考核權重。城市更新中增加生態用地總量,從結構上優化生態用地的布局,構建生態安全格局。
??5 結語
??加快推進國際化宜居城市建設,深圳市需始終堅持生態優先,根據生態資源稟賦及其社會環境問題因地制宜,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實現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城市更新、生態宜居建設的良性互動。
??作者:楊麗艷(深圳市國房土地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
??馮加昌(深圳市國房土地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研究部經理)
??【參考文獻】
??[1]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深圳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文本(2013~2010)》[R].2013.
??[2] 張 軍. 打造生態文明之都 建設美麗宜居深圳[J].特區實踐與理論,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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